近日,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就《住宅项目规范》(征求意见稿)征求公众意见。对于新建住宅建筑的电梯设置,征求意见稿要求每单位至少设置一部电梯,入户楼层为二层及二层以上的住宅楼,轿厢深度不小于1.40米,宽度不小于1.10米,呼叫按钮中心距地面高度为0.85米至1.10米。
根据草案,对于公共楼梯的设置,楼梯扶手的高度不得小于0.90米;当楼梯井净宽大于0.11米时,必须采取措施防止坠落和儿童攀爬。对于配套设施,住宅项目应建设机动车停车场,根据当地机动化发展水平、住宅项目位置、土地利用和公共交通条件,配置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或预留安装条件,设置无障碍停车位。
在场地方面,草案要求集中绿地宽度不得小于8米;在集中绿地中,标准建筑阳光阴影线范围外的绿地面积不得小于三分之一,并设置老年人和儿童活动场所。此外,住宅建筑应配备附属道路,与住宅单位出入口、老年人和儿童活动场所无障碍连接,并与城市或城镇道路形成无障碍步行系统。
草案还要求卫生间不得直接布置在其他居民的卧室、客厅、厨房和餐厅的上层。卫生间地面应采用防滑铺装,地面静摩擦系数(COF)不得小于0.6。厨房、卫生间、封闭阳台与相邻空间地面的高差不得大于0.015米,并应通过斜坡过渡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