近日,中国科学院科研道德委员会发布了《关于规范学术签名负面行为清单的通知》,列出了7种学术签名负面行为,强调不得侵犯研究生直接实施科学实验的基本签名权,不得调整学生签名及其签名位置,以平衡其他非学术利益。
论文署名权不仅关系到学术规范,还关系到学术贡献的确认和科研成果受益的分配。维护研究生论文署名权不仅是对研究生科研的尊重和认可,也是维护学术科研诚信。
虽然研究生确定导师的方式是双向选择,但在学生真正与导师相处之前,很难真正理解导师的个人性格和职业道德。学生们很幸运能遇到严格遵守学术规范的导师。让许多研究生真正挣扎的是,如果他们遇到不公平的老板,选择与他们闹翻对他们自己没有多大好处。师生关系难以维持,也可能影响未来,所以许多学生不得不忍受。
中国科学院的通知是针对导师的,也是针对自然科学的。自然科学领域的学术论文涉及科学实验,主要由团队完成。它的签名不同于第一作者和通信作者,其顺序相对复杂。
论文签名问题不仅出现在自然科学领域,也出现在人文和社会科学领域。作者的一个朋友曾经说过,为了以教授的名义获得博士生,他面对面地拜访了他。结果,教授直接表示,他必须作为发表论文的第一作者。我的朋友们很困惑。这位教授在学术界也很有名。他为什么如此重视这一利益。
笔者还注意到,目前侵犯研究生论文署名权的现象不仅发生在师生之间,还发生在一些学术期刊和研究生之间。作者从事的研究属于社会科学领域。我通常浏览一些学术期刊评论和论文发表经验交流的网站,发现许多作者抱怨一些期刊不允许研究生成为论文的第一作者,他们必须在发表之前排名第一。
学术期刊侵犯了研究生的签名权,主要是为了提高期刊评价的知名度和排名。在当今白热化的期刊竞争中,许多期刊更注重发表知名教授和博士生导师的论文,以提高引用率。当然,作为一个相对成熟的学者群体,教授和博士生导师的学术质量普遍较高,这是可以理解的。然而,要求研究生独立撰写论文,以导师为第一作者,无视学术基本规范,损害学生的权益。
学术期刊处于强势地位。在论文布局稀缺的时代,许多研究生不得不服从潜规则,以换取来之不易的出版机会。此外,许多学校还认可导师和研究生的论文也可以作为毕业或获奖的条件,这为学生妥协提供了相对空间。然而,这毕竟是以牺牲科学研究诚信为代价的默认潜规则,也鼓励了不健康的科学研究环境。
事实上,无论是导师还是学术期刊,他们大多都知道学术论文签名的基本规范。这种故意犯罪只是因为他们有自己的利益。在关注导师侵犯研究生论文签名权的同时,也不能忽视学术期刊的灰色地带。有关部门还需要畅通监督渠道,严格加强学术期刊的规范和管理,创造更清晰、更纯粹的学术空间。